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2023年云南春节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将启 中印柬蒙四国“云”贺新春******
中新网昆明1月18日电 (记者 韩帅南)2023年“万里迎春归 山海竞呈祥”中印柬蒙四国迎春文艺晚会暨春节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将于1月20日至2月5日以线上线下方式在中国云南、印度新德里、柬埔寨金边、蒙古国乌兰巴托举行,为期17天。届时,中印柬蒙四国民众及全球友人将在“云”上共品春节美食、共赏四国美景、共享多彩艺术和传统文化。
本次活动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承办。活动内容精彩纷呈,包含2023年“春暖花开”中印柬蒙四国迎春文艺晚会、“美丽中国·七彩云南”春节文化周、“美丽中国·七彩云南”摄影视频展、“欢乐共团圆 元宵喜乐会”特别节目等。届时,中国、印度、柬埔寨、蒙古国四国官员,将向全球民众送上新春祝福。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与缅甸、越南、老挝接壤,正在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省份。近年来,云南省依托“春节”这一中华民族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此次“万里迎春归 山海竞呈祥”中印柬蒙四国迎春文艺晚会暨春节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将为海内外民众奉上一台具有“中华传统文化韵味、新春欢乐祥和氛围、云南风情特色和发展新姿、融合中印柬蒙各国艺术精髓”的新春文化大餐。
图为节目剧照——玉兔迎春。 主办方供图1月20日晚,2023年“春暖花开”中印柬蒙四国迎春文艺晚会将在中国新闻网的海内外平台,以及印度《喜马拉雅新闻纪事杂志》网、柬埔寨国家电视台、蒙古国达尔汗新闻网同步上线。晚会分为《春之向往》《春之祈愿》《春之绽放》三个篇章,来自中国、印度、柬埔寨、蒙古国等多国艺术家将精彩演绎歌曲、舞蹈、乐器等,多种文化艺术交流碰撞,勾画出欢乐祥和、温馨喜悦的新春氛围。
其中,由云南知名词作家蒋明初、云南省青年作曲家岳少鹏联袂打造的原创说唱歌曲《坐着高铁去看海》将重磅亮相,中国风与嘻哈说唱的奇妙混搭唱出云南通江达海的气魄。豪迈奔放的蒙古舞蹈《浪漫草原》《曲盅人》,动感十足的印度舞《东方风情》,柬埔寨皇家艺术大学舞蹈团演绎舞蹈《吴哥的微笑》,柬埔寨新生代歌手ViZa演唱的《热爱中国》等节目也将一一上演,为观众献上一场视听盛宴。
“美丽中国·七彩云南”春节文化周将于20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市展开。以“千家万户新春有福”为主题,设置新春年货街和“中国年味”特色文化展区,开展云南特色优质年俗产品及非遗文化现场展示、春节文化知识问答、“新春年俗大礼包”派送、中国年俗短视频展播等,让柬埔寨民众深入了解春节的文化内涵。
“从春天出发Vlog”和“美丽中国·七彩云南”摄影视频展将于除夕(21日)在线上展出。“从春天出发Vlog”经过前期征集,来自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多国的视频达人纷纷炫技,以Vlog的方式记录身边春色,探寻各地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和民间友谊。
“美丽中国·七彩云南”摄影视频展将持续15天,展出以滇韵民风、生态之美、和谐发展、云南年俗为主题的40幅摄影作品,以及新春祝福系列、新春“年味”系列、传统文化系列的15个短视频,向世界各地网友展现云南自然风光和传统文化,传递新春美好祝福。
“欢乐共团圆 元宵喜乐会”特别节目将于元宵节当日在多国平台线上播出。舞蹈《欢乐舞狮》、视频《正月十五闹花灯》、歌曲《月亮代表我的心》等节目将轮番上演,充分展现舞狮子、吃元宵、耍龙灯、赏花灯、猜灯谜等共度团圆佳节的美好生活场景,为本次春节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圆满收官。
据了解,包括印度《喜马拉雅新闻纪事杂志》网、柬埔寨国家电视台、柬埔寨《柬华日报》、蒙古国达尔汗新闻网、东盟通讯社、尼泊尔《贾纳阿斯塔周报》、斯里兰卡《镜报》、缅甸《金凤凰报》、巴基斯坦《外交视野》、老挝《万象时报》、印度尼西亚《国际日报》、吉尔吉斯斯坦新观察、哈萨克斯坦《今日丝路》周报、塔吉克斯坦新观察、乌兹别克斯坦新观察等海外媒体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