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怎么办、谁来办 职业教育改革重心在哪里?******
职教视野
怎么看 怎么办 谁来办
职业教育改革重心在哪里
2022年12月27日,教育部召开的年度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是关于职业教育。这一年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利好层出不穷。重磅政策如,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对《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今年新修订的职教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实践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再次出台的《意见》,实际上就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前几年的几个重磅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着力破解一些长期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作如上表述。
《意见》主要解决什么问题?陈子季介绍,《意见》要解决“三大”问题:发展理念问题,即如何看职业教育;发展路径问题,即如何干职业教育;主体责任问题,谁来干职业教育。
“《意见》破除了‘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判断,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 陈子季说。
职业教育,怎么看?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重大突破,以法律的形式给职业教育明确了地位。
《意见》也明确指出,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守正创新,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也可以就业,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最大程度地拓宽学生多样化、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新闻发布会上,陈子季开门见山地就职业教育的发展理念问题进行了如此表述。
在社会,职业教育一度被认为“低人一等”,吸引力不足。《意见》明确表示,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陈子季介绍了《意见》中提出的具体举措: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同时支持高水平大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中高职贯通衔接培养,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的衔接培养;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专门办法,建立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陈子季说。
下一步的路线图更为清晰。陈子季提到要持续拓展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空间,同时支持地方进一步创新。比如,支持高水平大学联合重点行业企业招收在生产一线有一定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高职毕业生,以校企合作项目制方式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要为不同阶段、不同教育类型设计转换通道,让学生能够根据兴趣、能力和自身发展情况在就业和升学中实现多次选择,也给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再学习、再提升的机会。”陈子季说。
职业教育,怎么办?“三融”是指导思想,也是改革路径
《意见》指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三融”改革指导思想,也是下一步职业教育改革的路径。“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和应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动力。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在于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说。
欧晓理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有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被认定,各地培育了4600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一大批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
“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最大优势,更是改革的难点与重点。”陈子季表示,《意见》直面产教融合中的堵点问题,坚持系统思维,提出了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将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捆绑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良性互动机制,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
怎么做好产教融合?《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方向。陈子季将其概括为“两翼”,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改革的载体。一方面,支持省级人民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另一方面,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
职业教育,谁来办?办学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
“职业教育不能简单理解为职业学校办的教育。”陈子季强调职业教育的改革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彻底扭转职业教育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既要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也要统筹考虑宏观中观微观,还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组织制度优势。
《意见》称,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在陈子季看来,这次《意见》将改革的基座落在区域性、行业性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四梁八柱”就是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开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试验田,构建央地良性互动、协同推进有效机制,最终把职业教育升级为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影响、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战略资源。
部分职业院校展开了先锋探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许建领介绍,学校研制推广“深圳协议”国际专业认证标准,为世界职业教育事业贡献“中国方案”。研制面向职业教育中、高、本科各层级的“深圳协议”专业认证体系,推广基于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的高质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微证书、国际课程学分,构建职业教育国际认证体系的“中国方案”。
部分企业也率先行动。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率先牵头建立产教融合共同体,探索新机制、新模式,为轨道交通装备行业“数字化、高端化、多极化、国际化、协同化”发展,提供充分高效的技术、人才支撑。
陈子季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从点、线、面三个方面抓落实。即点上突破,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方先行示范,打造样板。此外,线上提升,围绕办学能力的关键条线,推出一批关键政策和重点项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用好《意见》的政策红利。
据此,2023年年初,教育部先选择10个左右省份,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一省一案”编制落实方案,“一省一策”给予差异化支持,“一省一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同时,梳理经验、总结规律,形成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箱”并推广应用。
“职业教育改革涉及管理层级多、部门多、主体多,一些内容触及体制机制改革,牵扯面广、阻力较大,难以形成改革发展合力,这确实是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陈子季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意见》从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投入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入手开出了“药方”。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