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签发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url:https://m.gmw.cn/2023-01/02/content_1303241599.htm,id:1303241599
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在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首日,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签发了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这份证书由广西蜜博士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货物是40吨出口印尼的蜂蜜制品混合糖浆,凭着RCEP原产地证书,货物在印尼通关时,关税将由原来的5%降为零关税。
这是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关员在指导企业人员对印尼RCEP原产地证书进行申报。(南宁海关供图)
广西蜜博士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周桂华介绍,印度尼西亚是公司重要的海外目标市场,RCEP框架下,关税“一降到底”的实惠利好显而易见,印尼客户进口时每个柜至少可以节省关税1万多元,大大增强公司产品出口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与国外进口商建立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
南宁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广西对印尼进出口145.4亿元,同比增长79.4%。其中,出口51.4亿元,增长109.4%;进口94亿元,增长66.3%。对印尼月度进出口已连续5个月保持成倍增长。
这是企业人员展示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南宁海关供图)
南宁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RCEP对印尼生效,部分产品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可获得新的关税减免,这将进一步释放中印尼外贸潜能,带来更多机遇。(记者黄耀滕)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