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香港:高铁复运不迟于1月15日 最先开通至广州深圳班次******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香港“点新闻”报道,今日(9日)是香港与内地恢复免检疫通关后的第二日,也是首个工作日。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正就高铁恢复开通紧锣密鼓作准备,往返至深圳及广州的班次会最先开通,其他跨省及长途班次则会迟些恢复。
图为高铁西九龙站。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林世雄指,港铁及跨境巴士公司已加强服务,当中港铁加密东铁线班次至每日135班,较疫情前每日90班大幅增加,相信可以处理通关及本地交通需求,目前仍有足够容量,到农历新年会按需要再加密班次。跨境码头及机场方面,林世雄表示航空公司及船公司会增加班次,目前往返北京、上海等航点的航班已经增加。
至于高铁,林世雄重申不迟于本月15日复运的目标,表示高铁已经开始试运,包括口岸及铁路公司的员工正熟习程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