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福狮系列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供图
千角灯3D拼图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供图
荣获二等奖的“东莞礼物”有东莞市微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千角灯3D金属拼图、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的SAGA航天系列腕表、东莞市华旺实业有限公司的篮球城市文创礼盒。入选三等奖的产品包括“孤舟泛音”·莞香禅意香具、1900甲壳虫(音乐播放器)、黑蒜猪肉腊肠、莞邑印象陶瓷艺术画、东莞风情—红荔大吉饰品系列、《独占鳌头》龙舟龙头套装。“制造是企业发展的根基,需要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潮玩产品则需要更多创意。我们把两者有机融合为一体,坚守多年,才有了今天的‘拼酷’品牌。”微石公司总经理熊毛表示,千角灯3D金属拼图提取东莞文化元素,是东莞“制造业+文创”的生动体现。
玩具产业是东莞四大特色产业之一。东莞市拥有超过4000家玩具生产企业、近1500家上下游配套企业。食品产业是东莞五大支柱产业之一。上世纪90年代,跟着父亲钟沃秋打拼了10多年的钟松焕接过“肥仔秋”这个品牌,担负起把腊肠这一东莞传统特色美食传承创新的重任。在制作腊肠的关键环节中,钟松焕带人自主研发了新式烘焙房,使得调节火候、湿度等变得更加轻松,让腊肠搭上“智能制造”的快车;同时研发了“人造北风房”系统,模拟北风天的环境吹干腊肠,突破季节带来的局限性,从“干半年,歇半年”的节奏变为全年生产。如今,“肥仔秋”腊肠变成全国人民的餐桌美味。
在这份“东莞礼物”清单中,大家可以从麒麟福狮系列里感受东莞民俗的喜庆氛围,在“孤舟泛音”·莞香禅意香具的香气萦绕中怀古追今……“这次‘东莞礼物’的评选展现了东莞城市发展的多个侧面,具有多元化、丰富性的鲜明特点。”东莞市博物馆馆长李历松说。
文创驱动产业升级的杰作
今年初,东莞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这标志着多年来东莞从生产要素驱动城市发展迈向以科技、知识、人才、体制、文化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的根本性变革,成为东莞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其中,文化越来越成为东莞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要素,文化建设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文化支撑。为此,东莞部署了文化强市建设,围绕“思想引领+文化供给”这一主线,聚焦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双万”城市形象有效传播两个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建设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改革开放文化、潮流文化、体育文化、莞邑文化、生态文化七大文化,打造近代史开篇地、国际制造名城、潮流东莞、篮球城市4张城市文化名片。
在此背景下,作为东莞文化强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东莞开展了“东莞礼物”评选活动。“经济是血肉,文化是灵魂。‘东莞礼物’的推出,展现了‘文创+产业’的新路径,就是以丰富的文化内涵滋养城市的产业发展。”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院长王润强说。
基于文化IP构建和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化生产,是东莞发展新文创的特色与资源优势所在,也是实现“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共赢发展的重要路径。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礼物”评选活动既是东莞文创产业的再出发,更是以文创驱动东莞产业升级发展的“集结号”。以“东莞礼物”评选为契机,东莞将在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先进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领域,通过文化植入、创意设计和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全力推进“文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双向奔赴,共鉴美好。
城市形象和文化魅力的载体
“这是第一次‘东莞礼物’评选,呈现‘满天星’的状态。未来更应该集合文创、制造、科技等各方力量,在用材的考究、设计的精妙、潮流的把握、制造的精良、‘出圈’的潜力等方面,打造囊括多种东莞元素的城市礼物,并整体策划推出。”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常务副会长周红石表示,文创和产业的融合,不是简单的“穿衣戴帽”,而是抓住东莞传统文化的精髓,有机嫁接,深度融合,推陈出新,让传统文化蕴含科技元素、工业设计,让制造业产品融入文化基因,展现文采风流。
王润强建议,东莞礼物要体现出时代性、地域性,将岭南文化发扬光大,让东莞丰富的传统文化在现代工艺中焕发新生,让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叙事中全新出发。
李历松认为,“东莞礼物”要在设计、包装、营销等方面下功夫,要有情感化、故事性、文化性,引起共鸣,产生共情,以小而精、小而美的全新形态,讲好东莞故事,传播东莞城市形象,走出东莞,迈向全球。
据悉,接下来,“东莞礼物”项目将从“从无到有”的初创阶段,逐步迈向“从有到优”的发展阶段和“从优到特”的成熟阶段,逐步成为彰显城市特质、突出文化特色、广销区域特产的“三特”品牌,形成“广东著名、全国闻名、国际知名”的良好口碑,成为展现城市形象和文化魅力的最佳载体,实现文化效应和经济效益的互促共赢。(本报驻广东记者 谭志红)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