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国际湿地城市武汉再造“家门口的湿地”******
中新社武汉2月2日电 (张芹 赵银婓)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记者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获悉,建设好“家门口的湿地”是武汉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包括通过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一批具有湿地景观特色和生态功能的城市湿地公园和湖泊公园。
作为全球唯一人口超千万的国际湿地城市,武汉今年将结合水体修复治理、城市更新年行动、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等,再建10处小微湿地。
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上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措施,其中退渔还湿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2月底,还湿面积达3900亩。据武汉市湿地保护中心高级工程师李鹏介绍,现如今,这里分布有2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单日观测到野生候鸟的最高纪录近3万只。
图为青头潜鸭在武汉湿地嬉戏。魏斌 摄据介绍,武汉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不仅考虑重要湿地的生态功能、鸟类栖息地保护等,也十分注重生态宜居,智慧化地处理湿地与人、城市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去年11月在武汉举办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以及武汉关于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备受各方关注。
小微湿地面积虽小,但数量众多,蕴含着巨大潜能。在武汉,以解放公园、西北湖成为代表的城市中心小微湿地,成为保护与利用典范,丰富的湿地资源让民众在“家门口”就能尽享诗意生活。
记者近日在紧邻武汉府河湿地的柏泉空港湿地花田水生植物产业基地内看到,这里的小微湿地示范区已经建成。据武汉林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张武介绍,示范区总建设面积1500亩,通过对原有鱼塘改造,模拟自然构建“水—林—鱼”共生的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体系,集水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保育、水生植物产业及示范、科普展示及葡萄采摘农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计划在今年“五一”前后开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