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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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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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难求!年夜饭堂食预订火热,预制菜成新宠******
“你现在打电话太晚了,捡漏也未必能捡到,很多人都是提前一个月就来预订包厢的。”某餐厅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兔年将至,年夜饭预订火了。
早在去年12月份,在各大电商平台搜索“年夜饭”便已经有丰富的产品上线,而线下门店开放年夜饭预订的时间则更早些,餐饮业普遍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喜迎新春。
新京报记者采访多家餐厅了解到,目前很多年夜饭包厢均已订满,可谓“一厢难求”,堂食火热,线上预制菜同样备受追捧,甚至很多餐厅堂食菜品和预制菜均有销售,双管齐下争夺年夜饭市场。
一厢难求!有顾客提前一年预订年夜饭包厢
1月11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随机拨打了全聚德(双井店)、汤城小厨(合生汇购物中心店)、旺顺阁鱼头泡饼(燕莎奥特莱斯店)、淮扬府·游园惊梦(北京SKP店)等多家餐厅的电话,得知其年夜饭包厢均已经订满,个别餐厅大厅内仍有位置,同时店员建议记者尽快预订,“估计这两天就会全满了。”
记者了解到,很多餐厅在除夕夜当天会停止营业,而营业且有年夜饭套餐的餐厅也并不会在这个活动上做过多宣传,大部分是线下营销,给到店消费的顾客做介绍或者发传单。
即便如此,预订依然火爆。“很多人都是提前一个月就来预订包厢。”某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经记者摸查了解,每桌年夜饭的堂食价格鲜少低于1000元,普遍在2000元以上(10人桌居多,也就是客单价在200元以上),预订要交押金,押金在300元至1000元不等,同时需要提前选好套餐、定好菜品。
有些餐厅在除夕夜当天是不翻台的,只接待预订顾客;还有的餐厅仅翻台1到2次,包厢只接待预订顾客,大厅只有几桌可以接待非预订顾客,但是店员提醒记者:“如果不提前预订,最好下午四五点就过来,否则大概率没位置。”
旺顺阁集团副总裁崔余健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截至目前,旺顺阁鱼头泡饼23家北京门店、5家提督门店分别已预订年夜饭三百多桌,旺顺阁海鲜广场、披云徽宴等几家主打高端宴请的餐饮门店预订一百余桌。旺顺阁鱼头泡饼年夜饭堂食套餐有多款选择,客单价从240元到370元不等。”
年夜饭“一厢难求”的情况不局限于北京,全国各地的餐厅均有此类情况发生。
1月1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杭州知味观的年夜饭包厢早已被预订满了,“我们做年夜饭已经30多年了,很多顾客吃完今年的就会把明年的包厢预订上,现在我们大厅还有三四桌的余额,其他全满了。” 杭州知味观常务副总经理、行政总厨陈永青告诉记者。
据陈永青介绍,杭州知味观每年的年夜饭都是爆满,“每年九、十月的时候,我们的年夜饭菜单就出来了,那时我们会和预订的顾客再次确认一下时间、桌数、菜品等信息。”
在年夜饭的准备工作上,由于订单很早就满了,所以可以提前预估出春节期间餐厅所需的菜品量,“我们会提前半个月和供应商联系,提供我们对每种食材的需求数据。也会提前了解员工的返乡时间,做好春节期间的培训和排班表,春节假期上岗的员工均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 陈永青说。
在年夜饭菜单的设置上,据陈永青介绍,杭州知味观每年都会对菜单进行微调,增加一些市场流行菜,“我们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做调整,比如现在新杭州人越来越多,所以我们就增加了一些重口味的菜。”
陈永青说:“预计今年杭州知味观年夜饭套餐的销量和去年差不多。”在他看来,疫情期间,年夜饭经济有过一段低谷期,目前处于回升状态。
紧抓“年夜饭”机遇 餐饮业稳岗留工、错峰休假
伴随着“新十条”等政策出台,疫情防控政策的持续优化,餐饮业强势复苏中。
“旺顺阁鱼头泡饼使用有机鲜活鳙鱼,为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已从多个优质水源地预订活鱼25万斤。随着门店生意逐步恢复,召回了一百多名疫情期间离京的员工,也联系了不少小时工、寒假工作为补充。无论是堂食、外卖、外送的年夜饭套餐,还是盆菜、腊味、鱼头泡饼预制菜礼盒,旺顺阁为消费者的年夜饭餐桌做好了充足准备。” 旺顺阁集团副总裁崔余健告诉记者。
入行20多年来,胡大饭馆此前的除夕夜都是员工的聚会,并不对外营业,今年有所不同,胡大饭馆将首次涉足年夜饭套餐。
谈及做这一决定的初衷,胡大饭馆运营总监张胜滔告诉记者,“可谓是供应与需求的双向奔赴。”
从元旦假期开始,胡大饭馆迎来了客流量暴增,“元旦期间,我们的营收比疫情前增长了15%左右,客流量也恢复到了疫情前的九成,现在客流量每天都在增长,双休日涨幅更大。” 张胜滔表示:“因为很多老顾客或当面或电话来询问我们这边有没有年夜饭,又加上我们了解到今年除夕夜不营业的餐厅较多,所以也想抓住这次在经营方面的尝试机会。”
记者了解到,为了稳岗留工,胡大饭馆鼓励员工就地过年,安排错峰休假,今年1月份在京工作的员工按照1.5倍薪资发放,春节还准备有红包。
据悉,今年除夕,胡大饭馆的营业时间是上午10点至次日凌晨3点,目前已经可以接受预订,一共有4款堂食套餐可供选择,即“堂食年夜饭 5-6人1358元套餐,8-12人1888/2288/2988元套餐,线上外卖以2-4人餐搭配为主。”为了丰富年夜饭套餐的内容,除了小龙虾等经典菜品,胡大饭馆还特意推出了干烧大黄鱼等新菜。
张胜滔表示:“目前我们主要是线下推广年夜饭套餐,今年又是首次除夕夜营业,对于那晚的客流量和营业额,我们有着十分积极的预期。”
预制菜成年夜饭新宠,多家老字号堂食、预制菜两手抓
1月9日,高月给家里预订的西贝年货礼盒就到货了,里面是8种预制菜,包括狮子头、猪肚鸡、牛大骨、羊蝎子、烤鱼等等。
“我们去年年夜饭吃的就是预制菜,当时我买了12个菜,1000多块钱。今年节省成本,只买了8个硬菜,下单早,活动价才399元,然后再让我妈妈做几个菜就够了。”记者了解到,年夜饭预制菜在去年便已经火爆,今年热度仍在持续,不少家庭和高月家一样,选择了预制菜和自己做菜相结合的方式来操持年夜饭。
1月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叮咚买菜等平台了解到,在1月2日至8日这周,年夜饭预订迎来首个高峰、预制菜遭抢订。叮咚买菜预制菜负责人欧厚喜说:“以往年夜饭的预订高峰一般在春节前一个礼拜,今年提前了半个多月。”
据了解,叮咚买菜已推出“年夜饭预制菜”预订专区,其中,主打家乡味道的传统宴席“八大碗”系列,上线仅半个月,销量便突破10万份;主打营养健康、高端品质的海鲜预制菜也很受欢迎,比如“避风塘炒面包蟹”,一天被订购5000多份。
另外,叮咚买菜联名各地知名餐厅,如上海老饭店、绿波廊、陶陶居、苏浙汇等,推出“年夜饭套餐送到家”系列,一周内已被订购8000份年夜饭。
同时,记者了解到,很多餐厅为了抓住“年夜饭”机遇,不仅开放堂食、提供外卖,也上线了自己的预制菜产品。
杭州知味观今年便首次推出了年夜饭套餐的预制菜系列,“我们堂食是每桌10人,预制菜主要是为了小群体消费者,准备了2到8人不等的分量,套餐种类不多,主要在我们自己的小程序上售卖,目前销量还不错,每天至少能卖几十套,多的时候有几百套,也算是一个新尝试。”陈永青告诉记者。
老字号餐饮品牌全聚德也是堂食和预制菜两手抓。据了解,全聚德已推出“全聚德”“川老大”“丰泽园”三大品牌的预制菜产品,包括毛血旺、小酥肉、酸汤肥牛等菜品。而全聚德今年为年夜饭定制的家宴礼盒中,烤鸭是必不可少的。
在线下门店接受堂食预订的同时,海底捞外送推出“开饭了”年货套餐,提供金汤酸菜鱼、川香椒麻鱼等多款年夜饭预制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