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温暖如春,市民在东湖体验皮划艇运动。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辉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陈希)极目新闻记者昨日获悉,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1月13-15日(本周五至周日)湖北自北向南将有一次寒潮天气,并伴雨雪冰冻。
据悉,13日(周五)夜间我省将开始剧烈降温,因前期气温偏高,此次降温将达10℃至15℃、局部骤降达18℃。最高气温暴跌至-3℃至2℃。最低气温出现在16日至17日早晨(下周一周二),湖北北部低温达-8℃至-4℃、南部低温-4℃至0℃。
具体气象情况,12日(周四)全省天气多云有阵雨,13日(周五)全省小到中雨、东部有大雨和弱雷电。14日至15日自北向南雨转雪,降雪将覆盖全省,其中雪势相对大的区域在鄂西和鄂东南,有小到中雪、山区有中到大雪,积雪深度一般2-5厘米、局部8厘米左右;其他地区雨夹雪或小雪。因冷空气高调挥师南下,期间会偏北阵风最高达9级,可以听见风在吼。
昨日下午,武汉气象部门发布重大气象信息:13日夜间至15日,武汉有一次寒潮、大风和雨雪天气过程,气温降速快、幅度大。13日夜间开始,气温会一路走低,过程降温幅度超14℃,至15日(周日)最高气温将降至0℃左右。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6日和17日早晨,大部地区低温-5℃至-2℃。从周六夜间开始至周日白天,武汉自北向南,会有雨夹雪转小到中雪。
气象部门提醒大家,此次寒潮降温剧烈,伴有雨雪冰冻及大风等高影响天气,又恰逢春运关键期,建议:加强春运安全管理,防范雨雪、道路结冰、低能见度等天气对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加强低温天气应对,及时做好能源调度和保供,以及防寒保暖及健康防护工作;加强防范大风对建构筑物、农业设施、航运及户外作业等的不利影响;防范强降温对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的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